时间:2022年3月15日
地点:研究院会议室(304、317)
参会人员:研究院全体教工、学生党员
一、 认真学习(自主学习3月15日前完成)
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
2、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4、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二、 广泛听取意见(3月15日前完成)
支部委员之间、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反映和意见。分小组进行谈心交流,时间小组长自己安排,在组织生活会前完成,每小组自己设立一名收集、整理记录员,将意见和问题整理汇总。
支部委员会小组:郭淑芬 米嘉 阎晓 刘秀丽 李敏
第一组 郭淑芬 申俊 聂雷 李璐 彭亚兰
第二组 薛曜祖 张丽华 任建辉 崔云昊 李娜
第三组 李敏 任娇 钟顺昌 王继鹏 何任冰
第四组 米嘉 张静 张聪聪 邵佳辉 边志强
第五组 刘秀丽 高雯昊 张园 张立鹏 付子昊
第六组 阎晓 郝凯凯 张月明 李瑞
第七组 尹诗杰 王磊磊 王昕 刘星晨 赵荣荣
第八组 许佑江 王江博 柏慧 李欣
(注:每小组第一名为小组长)
三、 联系实际,查摆问题(3月15日前完成)
1、 每位党员对照学习内容及问题清单要求查摆问题。
2、 填写《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
四、 以党小组会议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
1、 分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两个小组进行。(教工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和教工党员;学生组:副支部书记、宣传委员和学生党员。)
2、 委员检查履行职责情况
3、 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
4、 每小组设立会议记录员,记录整理汇总。
五、 以党小组会议形式召开民主评议党员
1、 每位党员个人自评
2、 党员之间互评
3、 发放《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进行民主测评
4、 支委会汇总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反馈至党员本人。
六、 认真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措施。将整改清单以及民主测评结果报上级党委备案。
七、 要求
1、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集中面对面开展,因疫情管控要求不能流动、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参加会议的党员,支部要结合实际灵活安排,在确保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运用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收集意见。
2、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其他程序都参加。
3、 查找问题切合实际,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4、 会议要求穿着整洁,佩戴党徽,戴好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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